復習的時候發現教育學原理的課本裏面部分內容確實比較一般。「讀書指導法又稱閱讀指導法。」不是非常理解這裏「又稱」有什麽意義。直接叫「閱讀指導法」就好。教育學原則的「倫理學原則」中(1)教師要尊重學生的基本權利(2)教師要尊重學生的基本自由和權利兩點合並都沒有問題。想起來毛概課本中「三灣改編」的年份也是錯誤的,把1927年寫成1929年。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也许我们从来不曾走过,但它一直在那里,总会在那里。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愿这里,成为属于你的小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