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500元保安跳槽被公司索赔20万 【鲸视频:月薪3500元的保安,跳槽要赔20万违约金?】4月1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第四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案例中,某保安公司主营业务是给商业楼宇、居民小区提供安全保卫等服务。2019年3月,某保安公司招聘李某担任保安,双方订立期限为2年的劳动合同,工资为3500元/月。劳动合同约定保安的主要职责为每日到某商业楼宇街区开展日常巡逻安保工作,同时内附竞业限制条款,约定“职工与某保安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年内不得到与该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职工离职后某保安公司按月支付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30%作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职工若不履行上述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为20万元”。2021年3月,双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李某未续订劳动合同并入职另一家保安公司担任保安。某保安公司认为李某去其他保安公司担任保安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李某认为自己作为保安,不了解也不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不是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适格主体。于是,某保安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李某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而经过调查裁决,仲裁委员会最终驳回了某保安公司的仲裁请求。(央视网) 财经网的微博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