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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 @江宁婆婆 : 我呼吁了多年的刑事责任年龄调整终于要上人大了。从新华社的报道来看,这次调整可能不是简单的直接把年龄下限下调,而是【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这和我之前发的多达11万人参与的投票里绝大多数人的选择类似【年龄不重要,应完善未成年极端犯罪的处置漏洞】。我个人也认为这种方案是目前相对最稳妥的,一步一步来,不搞一刀切,先从对极端个案单独下调开始,依然保护绝大多数未成年人的权利,又不让个别的涉嫌极端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逃脱法律制裁。现在就是希望“特定情形”和“特别程序”的门槛不要搞的让公众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