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喜欢伤口。
新鲜的伤口暖乎乎的,血气悄悄漫延在空气里,包围着湿漉漉、黏糊糊的伤口。
收口的伤口也好,留下来硬邦邦的痂。敲敲痂能听到细碎响声,按按痂的周围会觉得又痒又疼。如果伤口不幸肿起来,那就更好了,不用太大力气地碰一碰它,就能又涨又痛。
如果没有开放性伤口,留下青紫或血肿也是漂亮的。青紫的颜色会一点点褪掉,最后会和碘酒留在皮肤上的痕迹相像。血肿也漂亮,又红又烫,美得我不知道如何形容。
其实血滩也好漂亮。如果我要自杀的话,我可能会给自己放血。先把血积成一滩,再把血甩在白墙上。想想都觉得好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