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看到这样的说辞:同性恋还要分TPH,要分1和0,这是模仿异性恋,这是厌女,这是男权的毒害。
我想稍微,表达一下我的观点:这种说法很没礼貌,且冒犯到了我。
每个人,或者每一对伴侣,甚至一些开放性伴侣们,他们都有自己认可的相处模式。性取向不分高低贵贱,那么相处模式为什么要固化为“同性异性”,看见某种相处模式就简单地认为这是同性恋对异性恋的模仿,这也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异性恋霸权思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有些人喜欢p,有些人喜欢t,有些人不在意这些,这都是非常正常的现象。但是随意地judge别人的喜好,并且预设立场,简单粗陋地批判他人的喜好,无疑是过分的。喜欢t就是喜欢男人,喜欢t就是异性恋,这种话不仅冒犯了同性恋群体,也冒犯了异性恋群体。
再说到“tph”这种区分方式,无疑这是非常粗糙的标签。就像LGBTQ一样,把人简单地划分了一下,可是我们知道,性取向千变万化,个人定义也微妙难察,靠一个字母就去定义一个人的观点/思想/身份,无疑是幼稚的。攻受,1和0也是同样,这些都是标签。
但是这些标签也有标签的优点。在人们互相接触的时候,简略的标签可以帮助我们简单地对不同个体和群体进行粗略的划分,这就是标签的意义所在。错误的不是这些标签,而是试图用粗陋的标签去理解复杂的个体的人。所以我说,这些话非常不礼貌。
PS: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不代表任何同性恋群体和个人。
是个活体生物